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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版《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》5月1日施行集中供热实行分户计量

2019-05-03 16:12:10 

2018年4月28日,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“《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》实施”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新版《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》5月1日施行。

2017年12月1日,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》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绍:“与原版相比,新版《条例》重点修订了节能监督管理体制、集中供热分户计量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节能市场化机制四个方面的内容。”

集中供热建筑实行供热分户计量、按照用热量收费。实行供热分户计量不仅可以降低百姓的供热费用,更有利于降低消耗、推进节能、减少污染。《条例》规定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,对集中供热规划区域内的新建建筑实施分户计量,对既有建筑有条件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,应当在5年之内改造完毕。

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、可再生能源。我省是能源消费大省,其中煤炭消费占比较高,仅2017年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占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的比重就超过80%,这种能源消费结构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。节能市场化机制。实施合同能源管理、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新机制,可以有效地调动全社会节能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《条例》规定,公共机构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,在能源消耗定额范围内使用能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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